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
經技區管發〔2025〕36號
區直各部門,各鎮、街道,駐區各單位,區屬各國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要求,國務院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高質量完成普查各項任務,摸清“三農”家底,為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統計支撐。
二、普查內容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對象為全區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普查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普查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
(三)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區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經濟發展局,負責普查的綜合協調和具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不作為區級議事協調機構,普查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各鎮(街道)要將普查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設立相應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轄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切實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點落實好經費、人員、交通、設備、辦公場所等保障。要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作用,充分利用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的優勢,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強協同配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涉及普查經費方面事宜,由財政金融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和遙感測量事宜,由經濟發展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事宜,由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確權土地面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名錄以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事宜,由社會事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漁業生產有關基礎資料事宜,由應急管理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農村住戶、戶籍人口底數事宜,由公安分局負責和協調。其他成員單位根據需要,及時準確共享部門資料信息。
(三)加強人員保障。區、鎮(街道)普查辦公室應確保普查工作人員配備到位。根據工作實際,可依法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以下簡稱“兩員”),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按照《關于抓緊組建農業普查機構的通知》(魯農普辦字〔2025〕4號)要求,區普查辦公室在農業普查清查和正式登記階段要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集中辦公,期間原單位不應再安排工作任務,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四)加強經費保障。普查所需經費由區、鎮(街道)兩級共同負擔,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各鎮(街道)要結合普查工作實際要求,合理調配現有辦公資源,優先保障普查登記所需的日常辦公用品供應,做好普查人員各項經費的規范使用和管理,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各鎮(街道)要合理確定“兩員”報酬標準,不得拖欠。“兩員”報酬市級財政按照20%的比例進行補貼。
(五)加強宣傳引導。區、鎮(街道)普查辦公室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及政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開展普查宣傳動員,大力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進行普查,保障普查工作有序推進和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普查所收集的農戶及單位信息,僅可用于普查目的,禁止任何部門或單位將其作為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公布普查數據前,需獲得上一級普查機構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
(二)確保數據質量。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加強普查指導培訓,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強化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加強現代信息技術應用,采用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安全。加強普查資料開發利用,推動普查數據共治共享。
(三)加強工作監督。按照工作要求,區經濟發展局要對各鎮(街道)普查工作開展全過程督導指導,及時掌握普查工作質量和進展,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方法,確保普查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紀檢監察工委和經濟發展局要加大對普查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力度,對因工作落實不力影響全區普查工作進度和質量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025年12月31日